湛江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市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湛江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
市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草案)
(提交2012年10月27日湛江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通过)
湛江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梁涛同志代表湛江市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所作的《肩负新使命、彰显新作为,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湛江五年崛起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
大会指出,报告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和市第十次党代会以及市委十届二、三次全会以来的各项部署,回顾总结了市工会十三大以来的工作成绩和基本经验,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全市工会工作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对开创新时期湛江工会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
大会充分肯定了市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的工作。大会认为,2004年以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为职工服务、为党政分忧、为企业和谐、为经济加油,深入推进固本强基、依法维权、帮扶困难、建功立业和素质提升工程,工会事业全面发展,在全市工作大局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大会强调,今后五年,是我市全力推动五年崛起,加快建设幸福湛江,开创湛江大工业时代的关键时期,也是工人阶级展现新作为、工会组织实现新发展的重要时期,工会组织必须乘势而上、顺势而为、肩负使命、勇担重任。
大会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大会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按照“以改革发展为主题,以和谐为主线,以职工为根本,以基层为重点,以自身建设为动力”的工作思路,主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力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扎实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全力推动五年崛起、建设幸福湛江的发展进程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以昂扬的斗志,扎实的作风,团结带领广大职工昂首挺进湛江大工业时代,为推动湛江崛起、建设幸福湛江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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