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关于地方总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最低不少于3人,最高不超过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左右,一般为3—5 人为宜。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关于地方总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最低不少于3人,最高不超过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左右,一般为3—5 人为宜。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