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设置及限额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03 17:43:3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基层工会委员会一般设主席1人、副主席1至2人。职工人数200人以上的企业工会应依法配备专职主席。由同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的,应配备专职副主席。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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