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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分工

来源:湛江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12-12-03 17:46:30 浏览次数: 【字体: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企业工会委员会领导和上一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的具有民主性和代表性的女职工组织。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由工会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主要有哪些分工?
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一般设主任1人,而副主任的人数由企业女职工人数而定。企业女会员人数较多的,设主任1 人,副主任1—2人;女会员人数较少的,设主任1 人,而不设副主任。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一般是由同级工会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担任。没有女主席或女副主席的,需经民主协商,推荐符合相应条件的女职工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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