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983年9月,实行地市合并、市领导县的新体制,原广东省总工会湛江地区办事处管辖的阳春、阳江县总工会划归江门市总工会管辖;信宜、高州、化州、电白县总工会划归茂名市总工会管辖。广东省总工会湛江地区办事处与湛江市总工会合并,成立新的湛江市总工会。吴川、廉江、遂溪、海康、徐闻县总工会和霞山区、赤坎区总工会划归湛江市总工会管辖,并成立郊区、坡头区总工会。市总工会办公地点由霞山解放大道东44号迁至赤坎光复路29号,2007年9月搬至赤坎区南桥北路12号市委党校内。
湛江市总工会是湛江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受中共湛江市委和广东省总工会的领导。现有编制26名,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教部、经济工作部、保障工作部、财务部、产业工会工作部等7个部室,直属事业单位9个,市总工会下辖县(市)区工会10个。
湛江市总工会负责贯彻执行市工会代表大会决议;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及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及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参与、管理和监督工作;推动全市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指导各级工会提高职工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指导和组织各级工会开展职工政治思想、文化技术教育和文体活动;协助县级党组织管理工会领导干部;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加强自身的改革和建设;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建和“职工之家”建设工作;调查研究职工劳动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调查研究有关职工就业、工资、保险、福利和生活保障情况,推进职工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全国、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推荐工作;做好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的推荐和市级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的评选、表彰、管理等工作;对国内外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和联络交流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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