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职责
1、帮扶中心业务隶属保障工作部的领导和管理,承担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在业务上组织和完成对市直困难职工的帮扶任务,指导和协助基层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2、听取和反映困难职工的合理意见和诉求,对有关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及时向市总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根据帮扶中心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县(市)区基层工会专项帮扶资金的使用情况。
4、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广大职工提供信访接待、政策咨询、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生活救助、医疗帮扶、助学帮扶、劳动争议调解、异地务工人员维权、法律援助等服务项目。
5、实施“金秋助学”、“送温暖”等帮扶工程,走访慰问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异地务工人员)和困难劳模家庭。
6、做好帮扶中心资金、物品的筹集、管理和发放工作,确保有限的资金、物品用在最需要帮扶的对象上。
7、加强帮扶中心自身建设,不断研究和完善帮扶中心的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使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适应形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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